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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知识产权的看法(知识产权相关问题)

原文标题:如何看待知识产权这类问题?

文章划重点,请关注以下方面:知识产权相关问题、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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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目已改,之前是「尊重知识产权很真的很困难吗?」

============正文=============

先说正版盗版区别,一般盗版是说未经权利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侵权行为,以及复制出来的作品。盗版其实不是很严格的用语,我国著作权法并没有用「盗版」这个词。现在商标领域的山寨(产品)也常常被称作盗版,专利领域也是。比如盗版香奈儿、盗版药。

再来回答标题的问题。「如何看待」,没啥可说的,图里的这人言语比较幼稚。关键说一下「尊重知识产权很真的很困难吗?」

先破再立,先反对其他几位的答案。答主马文彬先生说「绝大多数人是知识产权的消费者,而不是创造者,最少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可以是知识产权的受益者。」恰恰相反,绝大多数人都是知识产权的创造者、权利人——在知乎上回答过问题吗?发过微博吗?这些都受版权法保护。再者,很多人没有意识到自己同样是知识产权的「受害者」。大道理说多了没意思,直接举例好了。很多人说美国保护知识产权保护得好,所以人家发达,因果关系正好反了。美国在18xx年还不发达的时候拒绝了欧洲佬的「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在198x年才加入。没错,美国在落后的时候很少保护知识产权,相反利用没有知识产权的机会大量从比他发达的欧洲合法地引入/抄袭/借鉴(都一个意思)欧洲的文化和技术;在崛起之后,通过WTO(这个不成功所以后来才有了TRIPS)和TRIPS强迫第三世界接受知识产权制度,避免他们也能和美国一样通过免费学习发达国家赶超上来。简言之,过河拆桥。所以,在道义上,美国佬没资格要求第三世界尊重他们的知识产权,其他发达国家也没有,毕竟谁没有落后、学习他国的时候?当然我这里说的比较浅薄,具体可以看这个外国人写的,他还提到了经济学上的一些问题。 我粗略扫了一眼,quora上的这个问题(发展中国家下载盗版电子课本是否不道德)下面的答案中,即使老外也多数主张「为了知识而侵犯版权不算不道德」!!

下一个问题是在中国一国之内,我们是否需要尊重自己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制度是否对中国的发展有利。答主阿庆先生说「现阶段尊重知识产权确实很难」。我同意,原因是在中国寻找和下载盗版资源的成本很低,非商用的盗版行为几乎没有违法成本,剩下的就是找盗版资源的时间成本了。他又说「但是我们应该相信尊重知识产权是对的,应该推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切分开来看看吧。

知识产权3大块组成,专利、版权/著作权、反不正当竞争。其中有1.5块我觉得我们是一定需要的,反不正当竞争(商标、商业秘密等)和著作人身权(区别于著作财产权),法律不能纵容一个人把别人的书篡改得乱七八糟,或者说成是自己的作品。剩下专利和著作财产权。专利是我最擅长的一块,简单说专利制度就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残酷」。据统计,在1990年代末期的美国,也就是专利军备竞赛开始的时期,专利对于上市公司的净价值是负数!至于具体怎么回事有兴趣的移步如何看待小米从英特尔手中购买332件美国专利? – 知乎用户的回答。简言之,专利系统很难玩,美国人也玩不好;中国玩的好可以有,玩不好不如没有(当然美国人非要你有,你也不得不有……)。

最后是著作财产权,我只有些初步的想法,连自己都难以说服,它是好是坏大家自己判断。1、著作财产权最大的坏处是,它造成权利人对知识、信息的垄断。要知识,就给钱。于是:我没钱->我得不到知识->继续穷->…->长治久安的穷。权利人切断了我获取知识的渠道,从中获得的好处是0;而在价格歧视中的最优情况是,对不愿意出/出不起1分钱的人,白送给它看(假设边际成本为0),以赚取影响力。为了抵消知识垄断的坏处,国家、学校纷纷建起了图书馆,法律允许了二手图书的买卖和借阅(详见权利用尽_百度百科)。但依然有许多信息和知识因为这个垄断被锁进了箱子里,钥匙不用说自然是「钱」。典型的如美国学界的文献和专著,据说我们学校一年向LexisNexis支付数万美元;而即使没有著作财产权,美国教授们很显然还是会写,为了晋升和学术影响力。在数字化时代,这个问题尤为突出——以前没钱买你去借就是了,买二手的、旧版的也行;现在数字化了连借都没的借。2、著作财产权最大的好处是,刺激著作物的数量上升。很久很久以前,书是很贵很贵的,因为每一本书都是一个人一笔一划抄写出来的。市场供小于求,大家都想看书,但生产速度缓慢。所以出版商只卖几本书(比如圣经)就可以了,反正需求大,都能卖得出去。突然有一天印刷机被发明了,印刷速度飞快,原有的那些书的市场上很快饱和了。再卖圣经没人要了,怎么办?卖新书。哪来?作者那来。那就保护作者的利益,从而增加作者群体的数量、增加他们的创作动力。著作财产权诞生了!时至今日,著作财产权依然很好的执行着这个目标,比如即使一个作者没什么才华,为了混口饭吃也会加入作者的行列;一个优秀的作者没什么灵感的时候,为了多卖点钱也可能「为赋新词强说愁」。这样,作品的数量就会比没有著作财产权时多。3、很多人可能更关心著作财产权是否能提升作品质量。许多人认为是的,有钱就有艺术;金钱的刺激越多,产出的作品艺术价值越高。我也不是艺术家,我没法反驳,只是内心有些疑问。比如会不会有这种情况,我本来慢悠悠10年写一本完美的书,现在书能卖钱了,我就赶紧写,2年就写完1本(二八原则:20%的时间完成80%的质量),毕竟1本完美的书也卖不过5本不甚完美的书的总和;为了吸引读者,里面再加点无端的色情暴力,毕竟这年头阳春白雪=无人问津。再比如,我们以前有李白、杜甫、唐宋八大家;而今天在著作权的时代,我们好像没有能与其比肩的作家。再比如文森特·梵高最后几年的技艺越发炉火纯青,作品数量和质量都大增,但期间他非但没得到什么激励、反而深受精神疾病的折磨。所以我个人的感觉是,艺术这东西,光撒钱非但不能提高质量,还可能适得其反——灵感源于情感;而金钱非但难以激发灵感,反而容易让人麻木、不再多愁善感。

尊重知识产权还真的挺难,作为学这块的人,我也不确信自己用正版会给自己、社会带来多少好处。

==============题外话================

为了内容的完整性稍微提一下。如果废除了著作财产权:

1是著作财产权的替代模式,最简单的是奖励制度,对于作品只奖励金钱/名声,不给予垄断权利。其实现代已经存在类似的,像诺贝尔奖、征文竞赛等。这需要政府投入更多的经费;

2是软件、电影等高花费的东西,不给垄断权利可能会难以捞回成本。方案一是挪出著作权,在其他法律中保护。反正本来他们就不属于这一块,因为免得单独立法、省事才纳入著作权,毕竟著作权主文化,专利主产业;方案二是不保护,毕竟商人总能想出赚钱的办法的,不能因今天的眼光看明天的商业。20年前谁能想到,我用一家公司那么多产品和服务(google搜索、YouTube、Gmail、安卓系统、谷歌云端硬盘、谷歌拼音输入法)至今居然没支付过1毛钱;20年前的人看来,这就是强盗行径。昨天不可接受的行为在今天却理所当然;今天不可思议的事,明天同样会成为现实。明天如果我们没有了著作财产权的商业模式会怎样,我自然只能瞎猜,不过现在的一些现象倒是给我一些启示——软件业为例,自由软件(free software)的开发者可以通过提供「服务」盈利,企业级客户需要定制、bug修复等服务。而自由软件的作者与其他服务提供者竞争时有先天的优势,这个优势就是他们创作和改良作品的动力。SAP、Oracle是企业级软件的老大和老二,虽然企业买他们的软件,但「服务者」常常是IBM、HAND一类的公司;SAP、Oracle表示,能卖软件干嘛去卖竞争更激烈的服务?(事实上他们也做服务,只是重心还是在卖软件。顺便一提,以前我就是在Oracle写这种软件的。)

最后如果著作财产权不好,为什么现在还在用这个制度?这个制度由发达国家强行推广向全世界,大的改革必然也要从他们那里开始。但他们没动力。即使这个制度对一个国家内部造成了伤害,只要从外国捞来的好处能抵消这个伤害,对于这个国家这就是一个好的制度。发达国家作为文化和技术输出国,从外国那捞来的好处自然不会少。

1. 尊重知识产权很真的很困难吗? 现阶段尊重知识产权确实很难,但是我们应该相信尊重知识产权是对的,应该推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养成计划总是需要时间,呵呵!我们从完全不尊重知识产权到绝大部分人都尊重知识产权肯定需要一个较长的阶段。而且不尊重知识产权本身产生的直接危害较小,所以也不太会引起太大的重视,所以这个阶段会较长(酒驾危害大,现在整治的已经大家都不酒驾了)。我以前的一个评论曾经回答过“如果你经济拮据时,在淘宝上买视频,我也觉得正常吧,总说明是想学习的。我以前也都是看盗版电影,现在就去电影院看了,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享受更好的服务。” 但是你看盗版电影,并且说别人看正版电影是sb,这就是基本价值观的错误。

2. 如何看到这两个人各自的观点?

“永远不要跟一个白痴辩论,因为他会把你拉到与他一样的层次,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你。”

3. 正版与盗版的区别?

对我们

前端开发工程师微专业

来说,盗版只有视频,正版还有进度控制,可以一起讨论(跟一帮人一起学),有讲师答疑,有测验,有考试,有课程实践(讲师人肉批改)。学校效果明显不同。

最后大家应该有信心,做一个合格的前端工程师,1000多块不会是你半个月的工资,也就是你2-3天的工资吧。

谢邀~~

说点政治正确的话,或者从我个人的角度出发去谈论这个问题很简单。。。

但是,我们回头去看看这个问题。。。

绝大多数人是知识产权的消费者,而不是创造者,最少他们没有意识到自己可以是知识产权的受益者。

那么,在当前的环境下,的确很难。

的确,中国在近20年的发展过程中,大家已经习惯了“免费”的知识产权获得模式,无论是歌曲,小说,电影,产品,我们都有办法通过免费的模式享受别人创造的价值。

而且中国也形成了一套基于这种思维模式下的商业模式。

一般人很难理解创新是一点一滴凝聚而成的,但是却很容易感受到这一点一滴的创新就需要享受者付出代价。

于是在创意出现鸿沟的时候,一次性为过去的所有埋单。

1,支持大家各种盗版国外作品以及山寨国外工业品,作为发展中国家,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同时建议应当合理合法地去盗版和山寨,以规避法律风险(读书吧,骚年!)。

2,反对大家“窝里横”,各种喝自己人血的盗版和山寨。

以功利的角度来说,盗版和山寨让原创无利可图,那么原创怎么办?为了活下来,原创只能减少创造成本或不再投入创作,除此根本无路可走。减少创造成本,出来的作品或产品难免就各种质量垃圾,看着动不动就上千章的白痴网文,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脑残、智障和杀马特;不再创新;文化娱乐事业充斥着各种给老外送钱买版权,垃圾相亲节目、脑残集中营,培养了一代又一代的哈日、哈韩的带路党、公知、愤青等二货。

说真的,当我看到有人恶搞课本上的杜浦头像,各种骑电动车的老汉、拿苹果手机的老汉时,我就知道中国传统文化都快死绝了。没有人写诗和书法,只有哈喽kit猫和蜡笔小新。如果没人抢我们的端午节,你们都已经忘了吧(好歹还能放三天假,这也敢忘?)。

3,有人说知识产权阻碍了创新?兄弟,咱们还没发展到有能力阻碍“创新”的时候,那是成熟的资本国家能干的事。

知识无用论让我们养出了各种畸形的怪胎,盗版和山寨的便利彻底使这些怪胎成长壮大起来,最后再让这些怪胎们利用“知识产权制度”来欺压和阻扰创新。这就成了某些脑残的理由了。

随着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今后会有越来越多的原创群体成立集体著作权管理协会以及各种专业商事协会,不知道大家准备好了没,要为过去的债务买单。

用盗版的同学不是我们的目标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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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对知识产权的看法(知识产权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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